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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勿忘我

黑暗里我睁开眼,周围是一片鬼蜮

我站起身,活动一下手脚,我不想在有人来的时候被搀着走,可我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甚至不知道,究竟会不会有人来。

就像我不知道,今天究竟是十年里面的哪一天,或者是十年之后的哪一天,我不知道此刻我脑海里的人是否会在自己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我,我不知道我认识的人是否还在这世界上,或许,当青铜门打开,外面已经是末世的荒原

胖子曾经带我看过几部电影,都是洋人的,胖子跟我说:“你看这些所谓的夫妻,出趟差旅个游的功夫就把对象换了,外国人还真是风情”纵使后面的话不堪入耳,这一句话却牢牢记在我心里,原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那样的脆弱,进一步退一步,都有可能分崩离析,而这之间更让人嗟呀叹息的是,谁都不能忽视那横亘在众人眼前有穿插在人人之间的时间,时间已久,即使曾经称兄道弟,宣告天下至死不渝,赌咒发誓不会背叛的,也都难保仍旧记得这世上的已经见不到的某个人。我庆幸我的记忆的消逝,因为说不定要不是这样,我已经被背叛万箭穿心,不过更有可能刺痛心扉的,却是被称为孤独的一种心境。

希望是支撑人活下去的勇气,我仍可以希望有人能来接我,接我回家,即使希望早该破灭,但盖棺定论之前至少可以幻想。幻想有一群人在想象,想象我在青铜门里如何生,如何死

死是一种奢求,谁都可以坦然放弃生命,但在绝望之前仍然选择活下去的人更要受人赞誉,所以我不能死,如果这世上还有人,哪怕是一个人,还记得我,我就要为了那个人的记忆活下去。

其实遗忘不是彻头彻尾的,我还能记得一个叫陈文锦的人,在看到我在看书上的图画的时候指着那一朵紫色的小花跟我说

上帝给百花俱起了名字,唯一朵紫色的小花高声:“fetnot”

上帝说:“那就是你的名字”

若说永恒在这世间是否存在,可以说即使是我这样的人也不得而知的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不上不下的身份,无所适从于变或不变,只是知道,当一个人说:“我走了,勿念”的时候,恐怕他的心里面必不可能真的希望你不要去想他,他的心里面肯定如花语般高呼:“do ”否则一场因果,无疾而终,变或不变都成了泡影,时间日久,连是否相识的记忆都变得不是那么清晰,我们即将模糊的,并不只是记忆那么简单,因为回忆里面凝聚的,是永恒的爱,慈爱、友爱、情爱、挚爱

也许终有一天,这一天可能已经来到了,我们成了陌路,或者说对方在彼此的回忆里渐渐变形,最后终于回忆里和现实里的一个人彻头彻尾变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们是应该庆幸,你没有忘记我,还是应该叹息,你脑海里的我再也不是我。

回忆起最开始的相遇,你懵懂无知,我却要和你一起迎接未知,再一饮而尽岁月带给我们的酸甜苦辣,终于向命运低下头颅,用嘶哑的声音高吼,却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该说些什么。人说多情总被无情恼,像我这般记忆连同感情一起荡然无存的人本该是最无情的吧,我很当初,那喇嘛,让我找到了我。也许而今的我,真的是因为重拾的东西太多而开始不舍,所以在未生华发的年纪内心早衰,或者就是因为心境的年轻,才不能看淡这种生离,无论如何,我感慨时间的残忍。

我回头想想,假使这辈子我再也看不到吴邪和胖子,那么我们最后一次相遇就是上一次的告别,那个时候的我说的话是否太过自尊了呢,他是否觉得我是一个值得来迎接来为之拼命的人呢相处的艺术,我难以明白,但我有莫名的自信,至少在那一刻,他是首肯十年之后的迎接的,唯一让我不敢确定的是,迎接的期限,是,十年后

假如这十年他们已经忘记了我,忘记了所有他们看不到的人,吴邪是不是已经放弃了他的身份,从此过上了平凡的人的生活胖子是不是忘掉了那个女人,从新踏上左拥右抱的欢愉之路,那样的话我会瞧不起他们

可是,我转念,于是,我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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